来源 |执信咨询
荐读 | 10月1日,我们不仅要开心地开启十一小长假,更迎来期待已久的新税法: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月,到手的工资又变多啦~此外,还有哪些扣除项目值得期待呢?我们今天就来聊聊六项扣除专项中的「住房贷款利息」。
9月初关于新修订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推送中曾经提到,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的一大亮点就是居民个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增加了六项专项扣除,这其中就包括了「住房贷款利息」(法条原文中表述即为「住房贷款利息」),这六项专项扣除的范围和标准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对于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中「贷款利息」的描述发生了变化:
「会议指出,要在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
从上述表述中可以看出,在《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中的「住房贷款利息」,被表述为「普通住房贷款利息」,虽然还不能确定这是最终的方案,但是就上海的购房者来说,「普通」2个字的前缀可能意味着非普通住房贷款利息将不被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
为啥?
我们先来复习一下,在上海,到底什么样的房子可以被认定为「普通住房」?
上海于2005年6月出台的普通住房标准制度,并于2008年11月、2012年3月、2014年11月均对此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2014年11月调整以后的普通住宅标准沿用至今。
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房屋需为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信义君划重点:以上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什么情况?按照上海现有的普通住房认定标准以及目前的市场主流成交价格区间来看,「普通住房」真的一点都不普通啊!如果未来个人所得税法中所述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抵扣仅限「普通住宅」可享受的话,那么实际上能享受抵扣的家庭将比较少。
当然,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尚未最终落地,不到靴子落地的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最后的谜底!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要求,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正式实施前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们相信相关部门能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制定出符合广大人民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好处!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以下留言区讨论~